申领材料
1.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
申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受理/不予受理/退回补齐材料 |
受理 | 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材料。 | 10个工作日 |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进行公示。 |
办结 |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 9个工作日 | 公示是否有异议。 | 资金拨付到位。 |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法律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可享受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申领条件
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45-B51号
2.电话咨询:0633-8866033
受理地点、时间
1.受理地点: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45-B51号
2.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